商务部关于印发《支持苏州工业园区 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作者:商务部
发布日期:2025-01-10
浏览量:293

117日,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印发了《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措施提出,推进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鼓励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内符合资质的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和基因治疗等生物医药前沿领域临床研究,支持按相关规定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鼓励江苏省、苏州市进一步优化有利于苏州工业园区医疗装备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在研究推动医疗机构支持创新型医疗设备采购应用、迭代升级等方面先行先试。以我国加入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等为契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有条件的企业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助力创新药品走出去

image.png

干细胞相关内容摘要:

推进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鼓励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内符合资质的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和基因治疗等生物医药前沿领域临床研究,支持按相关规定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鼓励江苏省、苏州市进一步优化有利于苏州工业园区医疗装备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在研究推动医疗机构支持创新型医疗设备采购应用、迭代升级等方面先行先试。以我国加入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等为契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有条件的企业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助力创新药品走出去。深化苏州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优化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打造以生物医药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做大做强苏州生物医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纳米新材料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及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开展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试点。允许苏州工业园区遴选1—2家企业开展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在园区设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服务站。建设未来产业创新试验区,前瞻布局细胞和基因治疗、先进半导体技术及应用、新一代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


在线客服